为更好贯彻《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安工大〔2016〕112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2014]6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20日上午,9999js金沙老品牌组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全体成员对上述文件进行了充分的研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各学科特点,评定小组全体成员对上述文件中没有明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做出如下规定:
一、 奖学金申请对象资格认定以及成果认定:
1. 研究生奖学金(含国奖、校奖、学业奖)申请对象为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基本学制内的我校注册在籍的在校研究生。
2. 研究生所取得的荣誉成果必须是在该生在读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所在单位必须是安徽工业大学。
二、A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评定
根据“同种项别只以最高级别计分”的文件规定,助人为乐项或个人荣誉只以最高级别记分,不累加。
三、C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能力等评定
1. 论文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第三作者为研究生,学生按照第作者先后顺序分配50%奖励分,分配原则按7:3比例分配。论文第一作者为学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三作者学生的情况下,第三作者的记分由第一作者分配,总分一定。
2. 论文被刊物收录或者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申请者需提供检索证据。
3. 多次学术交流会议以0.5比值逐项递减。
四、D项社会实践
1. 同一项目只就高计算一次。
2. 科技类活动以0.5比值逐项递减。
3. 娱乐项目只就高计算一次。
4. 定远扶贫评估工作不计入加分项。
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2017.09.20